分公司无法直接变成独立法人的公司,而是需要先注销分公司,再重新设立一个新的独立法人公司,具体步骤如下:
1.分公司注销:
○准备材料:通常需要准备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、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、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、分公司完税证明等。如果分公司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,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等。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。
○提交申请: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,向工商登记窗口提交注销登记申请。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
○完成注销:在材料齐全、合法、有效的前提下,工商部门一般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公司的注销登记,通常为 2 个工作日左右。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,还需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。
2.新公司设立:
○公司名称核准:确定新公司的名称,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,确保名称符合相关规定且不与已有的公司名称冲突。
○准备设立材料:根据新公司的类型(如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等),准备相应的设立材料,包括公司章程、股东身份证明、注册资本证明、办公场所证明等。
○提交申请并领取营业执照:将准备好的设立材料提交给工商部门,申请新公司的设立登记。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,会签发营业执照,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新公司的成立日期。
○办理后续手续:领取营业执照后,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已与营业执照合并的地区除外)、银行开户等后续手续,以确保新公司能够正常开展经营活动。苏州注册公司,苏州代办营业执照,苏州工商注册,苏州代理公司注册,苏州代理记账公司